伯明翰前會計涉偷3700萬 楊家誠否認授權開出支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2/1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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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會計部主管涉冒簽公司執行董事楊家誠等人簽署,正就洗黑錢案服刑中的公司前主席楊家誠今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會計部主管涉冒簽公司執行董事楊家誠等人簽署,開出75張支票以虧空公款逾3,700萬元,主管早前否認1項盜竊罪,案件今續於高院聆訊。正就洗黑錢案服刑中的公司前主席楊家誠今出庭作供,否認曾授權被告開出涉案支票。

楊家誠今出庭作供,指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於2013至2014年間,於永亨銀行有一個帳戶,以支付英國伯明翰球會的開支,而該帳戶的支票簽署人共有3人,包括他本人、時任公司副主席馬瑞昌及執行董事陳順華,只要有任何兩人的簽署即可代表公司出票。楊憶述2013年間,他全力為公司處理復牌事宜,公司日常運作則交由董事負責。楊續稱公司的永亨銀行帳戶是屬於上市公司,他本人無權以個人名義動用當中資金。

楊又談及涉案被告高家威,指被告除了約6至7萬元的月薪外,並無權收取其他報酬,而他與被告一直甚少聯絡,楊印象中有一次要求被告為他名下另外兩間公司處理「解凍」事宜,他其後以現金向被告支約5至6萬元報酬,「應該無用過伯明翰嘅錢。」楊又指一般公司出票都會有會議紀錄,控方將部份支票交給楊檢查時,楊表示上述簽署並非出自他本人,而馬瑞昌的簽署字跡看來亦非出自馬,他認為比較像是被告的字跡。

楊續供稱他從來沒有簽署空白支票供被告使用,對於收款公司他亦不確定是否曾委託對方工作,部分公司更加聞所未聞,楊又強調他從未委託被告到Ken's Watches Central買錶,而在他服刑期間所簽發的支票亦非出自他本人,他在2014年2月因被定罪而辭任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後,更加無權代表公司簽發支票。